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全日依下述時間提供服務,星期六、日例假日休息。 ※本局實施彈性上班,上班時間分為彈性時間與核心時間: 一、彈性時間: 上午8時至9時;下午5時至6時。在此段時間內實施彈性上、下班時間,由在勤同仁提供服務。 二、核心時間: 上午9時至12時30分;下午1時30分至17時。除了中午11時40分至12時30分同仁輪流用餐外,到勤同仁在核心時間內均提供服務。
資料更新日期: 97/02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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